一、处长岗位职责:
1.审计处长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负责向上级机关和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对学校领导负责,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定期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完成审计任务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的开展,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组织制定和修改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主持召开处务会议、传达、布置、学习、讨论、检查、总结审计工作,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审定审计项目,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核、签发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作出审计决定及重大审计项目的审签和各类文稿的审定,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7.负责本处审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组织审计人员的考核,安排好审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审计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拓宽内审工作思路,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9.关心审计干部的切身利益,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当好“后勤部长”,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10.负责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全处各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地尽职尽责完成各自分管及处长授权的有关工作任务;
2.具体负责全处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理论水平,拓宽知识面。
3.负责审计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签发工作。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审计结论负责审核。
4.负责与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积极搞好审计宣传,沟通思想,尽量减少审计风险;
5.处长不在学校时,受处长委托代行处长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有关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控制管理、专项经费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制度;
2.制定财务审计类审计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学校内管机构党政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5.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财务审计类项目)全过程监管,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督导、审计管理及审计报告质量审核工作;
8.做好督促落实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为学校各部门提供财务审计等业务方面的审计咨询服务;
10.负责财务审计项目的资料整理、复核、归档、移交及保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程审计科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2.制定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审计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立项预算审计、工程量清单审计、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等审计工作;
4.负责组织学校建设项目及修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5.负责对大中型基建工程合同的审查;
6.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全过程监管,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督导、审计管理及审计报告质量审核工作;
7.做好督促落实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基建、修缮造价、合同签订等业务方面的审计咨询服务;
9.负责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审计资料的整理、复核、归档、移交及保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处理处内日常事务工作和对外业务往来关系的接待联络工作;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领导要求,联系工作实际起草有关文件,编写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具体事宜;
3.负责各类文件、资料、审计档案的收发、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归档、借阅、上交等事宜;
4.负责审计工作宣传报道,审计处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等;
5.协助组织开展处内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等活动;
6.负责本处固定资产、公用书刊、资料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